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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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於108年5月8日以環署廢字第1080031442號公告訂定。
生效日期:自108年7月1日生效。
限制使用對象:政府部門、學校、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、連鎖速食店。
實施方式:內用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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